重庆要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,这条消息来自新华社的报道,并且来源是正在召开的重庆市“两会”,以此来判断传闻已久的房产税终于落地,应该是比较靠谱的。
虽然“高档房如何确定、房产税是针对新买的房子还是所有房子”这些细节还没最终敲定,但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已经透露税率将为1%,媒体1月10日的报道更是称“财政部已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”。
一切仿佛都已成定局,争议也随之展开。相关报道里提到的几个专家好像是很欢迎这个税的。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,房产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抑制过旺需求,所得税收还可用于保障房建设、调整市场结构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力挺房产税,他认为征收房产税一方面可以缓解房屋的供需矛盾,另一方面可以抑制投机炒房,同时还能够活跃租房市场。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却表示,如果不减少其他环节的税收,再征房产税就有加重税负之嫌。表达担忧的还有1月10日的《新京报》社论:开征房产税别误伤中产阶层。
事情很确实,争议很热烈,但好像大家都忘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:重庆开征房产税走完程序了吗?换句话说,这个箭在弦上的房产税有准生证吗?
现在关于重庆房产税走程序的表述,就是“财政部已原则同意,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订,报财政部备案。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,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”。我不知道,什么时候起征税经由财政部“原则同意”并由地方出台文件就可以了,我所了解的常识是“税收法定”,任何一个新税种的开征,都必须经过人大单独立法,即便是人大授权国务院出台暂行条例征税,那征税的权力也在国务院,什么时候改由“财政部原则同意”和“地方出台文件”分享了?
在公共事务中,征税向来被看做是最大的权力。权力对程序的漠视,比阴晴不定的房产税来得更可怕。如果重庆可以抛开程序征税,其他地方又有什么不可以?如果房产税征收可以如此儿戏,其他税种又有什么不可以?
先别忙着批评重庆的房产税吧,先别把重庆的房产税当做即成事实吧,搞清楚重庆房产税的准生问题,对那些心忧税负加重的人来说,要重要得多。